痴情笑我凡俗的人世终难解的关怀

[全职高手/周泽楷BG]捕风 01

周泽楷就像拂过我生命的一缕微风,

而我却想抓住他。


小周BG,原创女主,正文及番外已完结。

第一次写全职同人,不好好打游戏只想谈恋爱系列。荣耀属于虫爹,OOC属于我。

只有不断的磨练才会有优秀的作品,欢迎指正,拍砖请温柔么么哒。

2018小周生日搬运旧文以示祝贺!


01.时间的女儿


走出作协时,下起了悉索的雨。雨水就着严冬的寒气贴在皮肤上,冷进了骨子。我撑开伞,将脸又往围巾里埋了埋。

又是个寒冬。


作协门口的保安见是我,颇为客气地点头打了个招呼:“程老师。”我有些尬,但倒也没有拒绝这个称呼,我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我犹记得一两年前,我还得在门房间向保安报备“我是×老师那边的实习学生”才能获得作协的入场券——转眼间自己都成了老师。

时光咄咄逼人。

刚才在开着暖气的办公室里,我从我的责编那里看到了我的新书——说是我的书,其实充其量不过是收录了我的一篇文章的短篇小说集罢了。大红色喜气洋洋的封面,难看。腰封上错综复杂地塞了四五位知名作家的荐语,其实都是扯淡。我拆了一本翻开,页面泛黄,纸质有点糟糕。一共九个作家九篇小说,我排在第五个,不前不后,位置挺好。《时间的女儿》,我的标题,来自古老的谚语,跟约瑟芬·铁伊撞名,跟八月长安撞名,不知是谁给我的勇气。

“程老师也玩荣耀啊?”

正琢磨着糟糕的字体和行间距,责编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我陷入了一瞬的怔忡。她指了指我双肩包上挂着的轮回队徽。灰色的子弹刺穿了世事循环,像一个隐喻。

“没玩,”我讪讪地笑,伸手晃了晃那枚队徽,在白炽灯光下,银色的子弹一晃一晃地亮着,“就看看比赛。”

责编点点头,接受了我的说法。她笑得露出了两颗兔牙:“我游戏玩不太好,但就喜欢看比赛。我也喜欢轮回,喜欢周泽楷。”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亮闪闪的。轮回之后接踵而至的就是周泽楷,我就知道。

“嗯,毕竟是S市的战队,我也喜欢轮回。”我笑着结束了这个话题。我刻意在“轮回”两个字上加重了读音。

是轮回,而不是周泽楷。

和责编闲扯了几句,我起身告辞。离开前我带走了那本被我拆封了的新书,她又硬塞给了我几本,说快过年了留着送人。我哭笑不得。

我的文章在我心里是有非常特定的读者的,又不是可以随意送给七大姑八大姨束之高阁的装饰品。

——何况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得还这么难看。

但是我没说实话,笑着接受了她的好意。出门时我注意到她办公室的地板上放着一个硕大的纸箱,箱子里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几十本大红色封面的新书,够我的亲眷邻里人手一本的了。

可惜我知道,我心中那个特定的读者永远也不会看到这本书和那篇文章。


出门右转到十字路口,一家黄底粉字的“S市华光性保健”格外惹眼。再右转,穿过马路,是一条漫长的梧桐大道。踩过一地破碎的梧桐叶,便到了淮海中路繁华的商业区。

我抬起头,巴黎春天巨大的广告位上,是几位荣耀联盟人气选手代言的手表广告。最右边是苏沐橙,她戴着白色的女款手表,凝视着镜头,目光盈盈,笑容甜美;她的左边是周泽楷,手戴黑色的男款手表,眼神飘忽躲闪,并没有看着镜头。

还是老样子。

我呵出了一口热气,觉得冷,又将脖颈间的围巾向上扯了扯。正在十字路口边犹豫着是否要去地下楼层的恋暖初茶买杯奶茶暖暖手,一个转眼便瞟到了信号灯柱下一对言笑晏晏的情侣。

青年高挑挺拔,却看上去怕极了冷。他裹着比我还厚的围巾,头戴棉帽和口罩,甚至还戴着一副墨镜。他的鸭绒衫、围巾、帽子、口罩和眼镜都是黑色,全身上下唯一的一点色彩似乎只有脚下那一双运动鞋上巨大的耐克红勾。

像贼。

他身边的女孩倒是正常了许多,粉色大衣配着白色高领毛衣,底下是灰色A字裙、黑色打底裤和雪地靴,头上斜戴一顶棕色的贝雷帽。倒也不嫌冷。她挽着恋人的手,似乎自顾自地在说些什么,声音是那种典型的S市小姑娘的嗲里嗲气,笑声灿烂。

青年和女孩共举着一把靛蓝色的伞。伞面不够大,举着伞的青年刻意地将伞向女孩的方向倾斜一些,他的左肩上便被雨水洇湿了一小片。很贴心。

我原以为这只是我在冬季的一个雨天偶遇的一个小小画面,简单而温馨,足以让我在这个贫瘠荒芜的雨天露出一丝暖心的微笑。

——我原以为。

直到女孩无意间转过头来,明亮的眼神和灿烂的笑容明晃晃地暴露在了我的眼底。

我身边流动的空气和时间陡然凝滞。

“周……泽楷?”

我脱口而出。

依偎在青年身边的漂亮女孩动作一僵,警铃大作地转过头来,用警惕而充满敌意的目光望着我。与此同时,在我们身边等候红绿灯的行人,都因为这个耳熟能详的名字而将目光落在了我的身上。

我没有动作,只是望着那青年。他有一瞬的迟疑,而后,缓缓地转过了头来。我甚至能够透过那双墨镜,看见那双写满迷茫的眼睛,和那双眼睛背后十余年漫长的时光。

十年如一日。

远处的信号灯跳成了绿色。

没有人迈开脚步。


“……周泽楷,可真帅啊。”

我下意识地退后一步,脸上堆起了虚假的笑容,指了指我们头顶的大型广告。行人们顿时露出了索然寡味的神情,纷纷循着信号灯走远了。

可是灯柱下的情侣却没有动作。那漂亮的女孩像一只尾巴高翘的猫,仍然是用充满警惕的眼光凝视着我。

我记得她叫林卿。我怎么会忘呢?

我笑了,不是朝着林卿,而是朝着她身边这个精心乔装打扮的青年。

“不认识我了,大明星?”我将围巾又往下扯了扯,连脖颈都暴露在了寒风冷雨之中。这天可真冷,风吹得我脸上发烫,估计落在他们眼中又是一脸通红——我这人从小就容易脸红,大家都这么说。

他有一瞬的沉默,一瞬的迟疑,一瞬的恍然。

“……君……霓?”他微侧过头,小心翼翼地、试探一般地用疑问的语气回答道。声音隔着口罩,闷闷的,但仍听得出来,柔软而又不显女气,还是记忆深处的声音。

我的笑容变得更深一些,我甚至觉得自己悄悄地在心里舒了口气,而绝望的情绪却又不可抑制地悄然滋生弥漫了开来。

千千万万个程老师,都不及他的一个君霓。

哪怕我知道,他可能,只是忘了我的姓氏。

“程君霓。”我咧开嘴朝他笑了。

“嗯……程君霓,我记得。”

一阵冷风拂过,我冻得打了个寒噤。真佩服林卿,穿得这么少还能如此泰然自若地站在他的身边。

“我就帮侬讲这一身不行的呀,”见是熟人,林卿也稍稍放松了警惕,她皱着眉头拍了拍周泽楷的肩膀,“五分钟就被认出来了。”

我注意到他们之间对话用的是方言。很亲昵的语言。

我讪讪地笑了。

林卿错了。

我认出的根本不是乔装打扮的周泽楷,而是她。

一个被我恶毒地嫉妒了近十年的陌生人。

古老的谚语告诉我们,真相是时间的女儿。

而他不爱我这件事,时间其实早早地就告诉了我真相。

是我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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